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管理办法
(试行)
教研室是教学及教研教改工作组织与管理的基本单位,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核心。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促进教研室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发挥教研室主任在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学管理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主持教研室工作,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期初组织制定本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学期末向系(部)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三)定期主持召开教研室工作会议,组织安排本教研室所属专业课程的常规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安排各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及教学任务,组织落实各教学环节检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组织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教材选用工作,制定教材计划。组织专业课程的试题库的建设、考试命题、试卷评阅、试卷分析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开展包括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等在内的教学改革。
(五)负责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助系领导做好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六)负责本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组织编制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实践性环节教学,不断提高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负责审核教师学期实验实训(实习)计划,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七)负责组织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积累、整理、保存好下列档案资料,⑴学院下发的有关文件,系(部)制定的规章制度;⑵编写的教材、讲义、学习指导等资料;⑶课程标准、考核标准、实习实训大纲;⑷教学进度表、教案等备课资料;⑸试题汇集和试题库建设资料;⑹师资培养计划、实施、总结材料;⑺教学改革研究资料;⑻本室会议记录、教学信息统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资料保存可由系部教务干事统一归档)。⑼专业建设资料。
(八)负责本教研室所属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检查及学期教学环节质量考核。
二、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
(一)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师德,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
(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原则上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任职前一年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四)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五)熟悉学院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教研室设置及教研室主任管理
(一)原则上专业系部教研室对应专业来设置,基础部教研室对应学科设置。在专业建设初期可以考虑相近专业联合组建一个教研室,教研室设主任一人,人选由教学系(部)推荐,组织人事部(处)与教务处提出审核并提出建议后报院党委会批准,并由组织人事部(处)备案,每届任期2年。
(二)教研室成员按教师主讲的课程归属来界定,包括归属该教研室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每个教研室成员不得少于3人。
(三)系(部)定期检查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和教研室主任职责履行情况,每学期须作出书面评价报教务处,作为教研室主任计酬的依据,作为优秀教研室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的依据。
(四)教研室主任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管理,教务处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系(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研室主任享受教研室主任津贴,标准为150元/月,经考核后以学期为单位发放。每学年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教研室主任,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要求限期整改或解聘。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组织人事部(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二Ο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教研室主任考核表》
附件:
教研室主任考核表
序号
| 职责
| 标准分
| 考核分
| 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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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务学习组织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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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的次数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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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计划与总结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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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总结的时效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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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常教学组织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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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运行的稳定性与科学性
一般教学事故1次扣5分;重大事故1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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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研教改成果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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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院级成果计5分,省级成果计10分,国家级成果计15分,没成果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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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师队伍建设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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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帮带的组织和兼职教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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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学条件建设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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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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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档案建设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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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研室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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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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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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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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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需加强对教研室主任的日常考核,教务处牵头每学期对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定等,得分80分以上为合格,得分90分以上且排名前20%者为优秀。